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血灵之供养(四)(第2 / 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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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几天后,除了被拐卖的以外,其他女孩子都回到工人们暂时住的地方,但是杨丽没有回来。

说来可笑,直到被带走,杨丽才从妇联的工作人员口中得知,她和刘根柱的婚姻是无效的。

那年她十五岁,她逃走了。

这些年来,她隐姓埋名,四处打工,那时还没有儿童身份证,她从老家出来时只有大队上开的证明,后来到了能办身份证的年龄,她又不敢回去了,她担心回去以后,会被刘家抓住。

她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十四岁就心甘情愿出嫁的小女孩了,她见识了外面的世界,她知道她也有权利像城里姑娘一样选择自己的婚姻。

那时刘子谦不叫这个名字,他叫刘根柱。

村子里人大多早婚,杨丽的大哥小时候脑袋受创,成了痴傻。

为了给大哥娶媳妇,父母决定用杨丽换亲。

就这样,十四岁的杨丽嫁给了二十岁的刘根柱,而刘根柱的妹妹则嫁给了杨丽的大哥。

杨丽的傻大哥娶上了媳妇,刘根柱家也省去一笔彩礼钱,把杨丽娶进了门。

由于没有身份证,所以她只能在小饭馆之类的地方打工。

直到有一天,她无意中从网上看到了一个人,这人是当年在广东解救她的那些妇联工作人员中的一位。

她通过网络联系到这位好心的大姐,那位大姐听说她的事后,由杨丽家乡的妇联出面,陪同杨丽回乡办理了身份证。

杨丽回去的那天,尽管有妇联的人陪同,可她还是提心吊胆,她担心会被刘家的人发现。

两家都是皆大欢喜。

结婚的第二年,有人来村里招工,刘根柱和杨丽离开家乡,到了广东。

来到广东以后,两个人在一家工厂里没日没夜的工作。忽然有一天,来了很多穿制服的人,据说有人举报这家工厂非法用工。

杨丽和另外二十几个女孩子被查了出来,她们均未成年,属于童工。

而这些女孩子,不但有杨丽这样已经结婚的,还有几个是被拐卖的,这件事非常轰动,当地的公安机关和妇联全都出动,杨丽和那些女孩子被妇联带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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