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四节事实胜于雄辩(第1 / 3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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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漂亮妈妈……”
戴爱华乐了,开心地笑出声来,冲着欧阳顺天道:“看到没有,她在喊我妈妈呢!”
戴爱华说着指了指欧阳顺天道:“小乖乖。那你应该怎么称呼他呀?”
小女孩看了看欧阳顺天,很可爱的说了一句:“爸爸。”
对于这个称呼,欧阳顺天显然不满意道:“喊帅帅爸爸。我给你冰激凌吃。”
欧阳顺天付完钱后,服务员还不忘夸了一句。
“先生,你的女朋友真漂亮。”
欧阳顺天笑了笑,回了一句谢谢,就端着两大堆吃的。摆到戴爱华面前。
“我的大美人。看看这里够不够?”
戴爱华也不客气,依然迷人地笑道:“等我吃了再说吧。”
戴爱华一听,立刻插了一句道:“我看喊蟋蟀叔叔还差不多。”
小女孩一听还真认真道:“漂亮妈妈,我听你的话叔叫蟋蟀叔叔。”
吃了再说,难道真的能把这些东西吃完吗,平时,戴爱华是一小碗也吃不掉,所以面前那么多东西,打死欧阳顺天也不相信她能吃掉。
要知道那么多东西,连欧阳顺天这个做男人的也吃不掉,何况戴爱华那么苗条美丽的一个女人,可不相信归不相信。
事实胜于雄辩,看着面前一大堆东西越变越少,欧阳顺天连一个汉堡也没吃掉,第一次感觉到女人也有能吃的时候。
就在欧阳顺天目瞪口呆的时候,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一个小女孩出来,看她的样子也就4岁左右,穿着粉红色的连衣裙,精雕细琢的小脸蛋,“大大,漂亮妈妈我要抱抱。”
可爱至极的小女孩,戴爱华一见,赶紧将她抱了起来,亲了亲她的小脸蛋道:“你刚才喊我什么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