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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买了(第1 / 4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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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是,这楼的规格,却很吸引李辰。

李辰眯起眼睛:“说说看。”

“是这样的,房子的主人是这个意思。你给20万,房子归你,但是地不卖。也就是说,3年后,房子拆掉,就跟你没什么关系了。”天天道。

千手柱间道:“你这是坑人。”

李辰惊讶的看了柱间一眼,没想到这个吃货,也有带脑子的时候啊。

事实的确如柱间所言,这房子就是个坑。

天天突如其来的话,让现场的气氛,瞬间陷入死寂,所有旁人都陷入了楞逼状态。

千手柱间是第一个恢复过来的,横眉瞪眼,怒道:“你这丫头,忒的歹毒,竟敢咒我家少爷死?信不信我教训你?”

“别!”天天见柱间人高马大的,吓得躲到了井野的后面,忙道:“我说的可是实话啊!这年头,木叶市的房价贵的要命,三四十万能买啥啊?哪怕买墓地,还是档次最低的那种。所以啊,能碰到这种房子,就要抓紧下手!”

山中井野道:“天天,不对吧?如果这房子真如你所说的,应该很抢手吧?哪怕要卖20万,依旧应该有很多人买吧?这里可是木叶大学附近,买了这房子,开个宾馆什么的,应该很快就回本了。”

“话是这么说……”天天摊了摊手:“实际上不是啊。我刚才也说了,几年前,这儿还青年公寓呢,但现在不是了啊。虽然一楼被现在的主人简装修了一下,还能住人。但二楼到四楼,可是荒废很久了。里面的各种设备,都坏了。这么大一个楼,真要装修和买新设备,少说也得几十万吧?这还是便宜的。谁愿意给一个还有三年就拆的楼,折腾这些啊?”

卖房子不卖地。

这就等于花20万,将这栋破楼,租三年。

倘若这楼装修什么的,尚可,那么20万租三年,倒也不是不可以考虑。但问题是,这楼虽然有四层,但只有一楼能住人。

想让二楼到四楼住人,那就得花数倍于20万的钱,委实不值。

大概也只有傻子才会这样吧……

春野樱道:“还是不对。”

“怎么了又?”天天道。

春野樱目光如炬:“就算这房子折腾起来很麻烦,20万也不亏!天天,你肯定还有什么没告诉我们。毕竟,哪怕房子拆了,不是还有地吗?这年头,没有什么比土地更值钱的了吧?”

“哎,关于这一点,我后面会跟你们说的,既然你猜到了,那就提前说吧。”天天道。

果然有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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